為什麼律師花在汽車衣服的錢,比同等收入的學教授更?
人們掙的錢越,越願意在數消費品花錢。汽車衣服不例外。
富人在衣服汽車花的錢比窮人。但收入並不是此類支的唯一決定因素。比方說,假設收入品味類似,律師花在衣服汽車的錢就比學教授。為什麼會存在這一差異呢?
前所述,人們掙錢少花錢少正比關係。人們的力高低,他們在競爭勞動力市場所的薪水,正比關係。合在一,述關係暗示,在人們的才高低他們花在汽車衣服的錢數少間,存在正比關係。所,我們根據一個人穿什麼樣的衣服,或者開哪種車子,粗略猜測一個人的才高低。
這種猜測,在某些職業比另一些職業更準確。比方說,有才的律師,需求量,收費高;最有才的教授,往往比其他力稍差的同收入高些。根據對方穿什麼衣服、開什麼車來判斷其潛在力的高低,在律師身比在教授身更準確。倘若客戶聘業務純熟的律師,必有相當充分的理由拒絕一個開著鏽跡斑斑、車齡十年的雪佛蘭的傢伙。反,倘若一位化學教授開著同樣的車,學生毫無理由懷疑他的力……(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