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奈森公司签导猎合同的候,方就已经洪涛他说明了枪支的使情况,因在部分非洲国人拥有枪支是违法的,所在打猎前洪涛他是无法行携带枪支的,必须由导猎员代保管,除非你从政府办理持枪手续。
一点洪涛及两位刘老板并有提什异议,一中国人,不带枪才是常态,果真让他整带着枪反倒不习惯。由他并有己的猎枪,所次打猎的枪械是由奈森公司提供的。
从枪支的情况,奈森公司应该是挺负责的,在霍夫曼的车厢,一共摆放着11长枪。除了导猎员使的三支外,剩8支枪是供洪涛他三人使的,那位魏寒魏摄影师由并签订全款狩猎合同,所不参加狩猎,更不碰枪了。
洪涛在荷兰便的建议挑选了一支.375口径的芬兰猎枪一支.22口径的捷克猎枪,前者打体型比较的猎物,者打体型比较的猎物。
洪涛他使的装备了德国瞄准镜的远距离猎枪不同,三位导猎员使的是双管猎枪,有配备瞄准镜,从一侧面说明他是不随意枪的,有在受伤的猎物确实重伤或者威胁客户安全的情况,才在近距离枪击。
除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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