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疯魔狼山谷西北二十一处高杂木树林中,两队分探索的血奴队汇合在一。
其实无论是蒙扬,是老的老福特,忽略了一点,些血奴是丛林生、长的,他的血身体早就锤炼跟丛林近乎一体。尽管龙墟附近的荒岭他暂不熟悉,但是长的间,便完全适应了。
野蛮人族从有吃熟食的习惯,但老福特了硬的规定,所有龙墟的奴隶必需逐渐将生食的习惯改掉,是否茹毛饮血,就是界定一人是否从野蛮走向了文明的显著标志。
血奴些日子,终感觉明有所期待,未有所展望,接触文明,从读书识字,基本礼仪,衣食住行做,他就像一块块被压缩极致的海绵,贪婪吸收着一切吸收的东西。
就连老福特赞叹批血奴超强的习力领悟力,殊不知些血奴是卯足了劲,不被主人抛弃。
因,他在主人身边感受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感受了温暖,主人说,龙墟堡就是共同的。“”字眼,在他沦奴隶被烙龙奴印的候,就早已经随风逝。
是主人唤醒了他的渴望眷恋,血奴挥百分几百的热情,习、劳、修炼,包括次入山采药……(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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