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最一点。
话在深夜林中听着怎有点诡。
棺木前,举着火的一排黑衣人蒙着面,不清神色,却有几目光刷刷朝暮青飘。
“锅。”步惜欢定定瞧着暮青,话却不带疑问,似凭字眼儿猜做何并不费力。
“错。”暮青一眼棺内,简洁丢验尸方案,“煮尸,验骨!”
煮尸……
棺木前,数目光又将暮青刷了几刷。
暮青感受,耸耸肩。知,在感情很难有人接受,尤其在并不流行棺验尸的古代。
古代是不流行棺验尸的,身体肤,受父母,不敢毁伤,孝始。兴孝治国,民间遇丧有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的习俗。即父辈世,孝子毁衣跣足,痛哭不止,三不吃不喝,不火烧饭,直三日亲人复生的希望破灭,才入棺,举行丧葬礼。
在等伦理德的标准,损毁尸体是判重刑的。
兴有律——凡焚烧、肢解等手段残害尸体的,斗杀罪减一等论处,即流放三千!若仅损伤尸体,斗杀罪减二等论处,即徒三年!若残害、遗弃的是尊亲的尸身,则斗杀重罪论处,判斩首死刑!
莫说些,便是百姓在田间头耕,现无名尸身不予报官或埋葬,随意弃不理的,徒两年。路边走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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