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国公民:
由局势的长期混乱,及某些犯罪分子别有的破坏,共国正处前所未有的危急情势中,果不尽快回复国的秩序,国将很快陷入难挽回的境。
经审慎的考虑,经执行委员的讨论,政府决定采取断措施,一切手段维护共国的稳定与繁荣,回复秩序。
执行委员兹决定:
解散国工厂,缓解今危急共国的财政危机。
同,委员已经国工厂解散的善宜,了妥善安排:
在国工厂解散,凡年满18—25岁的未婚失业男工,一律编入军队,方便管理;其余失业工人,政府拟将其安排往至外省,参与建筑工程,不使断绝生计。
通告布日,执行委员此项决定即法令,并将即日始实施。
凡此法令涉及人士,应积极配合政府调配,期尽速恢复共国秩序。
有不服从者或者抵抗法令者,依照共国法律,将予严惩!
1848年6月21日”。
……
在卡芬雅克将军将他的部一一部署完毕,早已经磨刀霍霍的临政府,终布了的一法令。
抛却那些冠冕堂皇语句,法令的实质十分明显:临政府打算解散在革命初期设的国工厂,并且准备将面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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