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叶土兼并日益严重,土“投献”风盛行。虽万历初年,张居正雷厉风行的清丈土,抑制兼并。但人亡政息,投献风更烈。
皇室、亲王、外戚、勋臣是封建等级结构的最层。他受赐的“公田”,载在“金册”,并不报官入籍,享有免除税粮差役的特权。
虽赐田外的置的田,应与“齐民一体差”,但明中叶,法律废弛,权贵更加肆无忌惮。实际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
贵族外的官绅同是特权阶层,虽低贵族,但却高居庶民。他享有优免权。与贵族优免不同的是,他是论品定额优免。
万历三十八年“优免则例”例,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递减,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六,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法律,限额优免求优免田外的“余田”与民一体差。但是,官绅等级同贵族一,无视朝廷法令,按习惯权利行。
些皇室、亲王、外戚、勋臣,及明士绅官僚阶层,“无一手一足应公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劳”。使明底层农民土所有权被无情剥夺,给他带的是无穷的苦……(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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