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炎是一读书人,读书人喜欢人讲理。理服人或者礼服人,打打杀杀是野蛮人干情。
,是在理够讲通的情况。
果讲不通理的话,那就选择拳头了方炎真是鄙视候的己。他觉己像是一野蛮人。
他的身体俯冲,朝着叶陵所在的方向冲锋。
什选择叶陵呢?
因叶陵完全有防备,且在刚才的手程中,他概已经摸清楚了叶陵的武功路数最最重的是,叶陵己有魔。
是人类的!
人在面比己强或者赢己的人,总有一些不太信的感觉。因他已经输,所潜意识仍觉己不别人。
叶陵确实有任何防备。
不仅仅他有防备,叶温及其它的叶辈有任何一人有防备。
他谁有,方炎竟敢着叶半男丁的面做不理智的选择。
夜闯叶门,擅入叶祠堂,一已力单挑叶二十几口男人他是不命了吗?
“欺人太甚。”听方炎的话,叶温脸色难堪极。
嚣张跋扈的伙,叶温真是一点儿喜欢不。
年轻人应该是什子?
谦逊低调,礼貌温。
就像是一块优质的璞玉,外表朴实无华,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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