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安东的介绍,罗兰才知驯马的工比己象中复杂。
高原野马的服从很差,直接驯化周期太长,效率太低。高原的牧民另辟蹊径,先养牝马与雄野马杂,代代筛选,培育的子代体分两类:一类高健硕,继承了野马的斗,但是服从比野马更,适合训练战马;有一类体型较,胆子,不适合战马,但是耐力,脾温驯,饲料不挑剔,很养活,是极的农马。
安东他套马的候顺带逮了一窝兔子,匕首宰杀剥皮,除内脏,就在溪边清洗干净,点燃篝火烧烤。
罗兰午饭顾吃,闻烤兔的香味肚子就咕咕叫。烤微黄的兔渗油脂,滴入火中那“滋”的一声分外诱人,撩拨他禁不住吞口水。
众人围坐在篝火边,烤熟的兔腿简单的撒一点盐就是无的味。罗兰在雪山环抱、夕阳斜照的草场享了一顿别具风味的野餐,与身边的龙脉汉子共一硕的羊皮酒囊,猛灌一口高原特产的烈酒,两三口就消灭了手中的兔腿。
口喝酒块吃的同忘记谈生意,跟维格拉夫敲定了购买耕马的合同,钱有账,不维格拉夫已经准备了运输队,保证在两月内将……(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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