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观测、试探、猜测,从人的动、眼神表情,及行所留的痕迹探究他内的法,象有是某人,有是一群人,有是熟人,有是陌生人。并不是什习惯,负责一高川理业的教授说,理不是读术,使理描述一人,并非将他的法再现,依靠理知识断定某人或某群人的法的做法是极错误的,依靠做法的结论,即便表面合情合理,但实总乎意料——因,行理的定义是有本质区别的。
一高川在习理,使理,总反复理的定义告诫己:理关体的行及精神程的科的研究。是的,必须重认识,在进行理研究的候,研究的是“程”不是“结果”,最终目的是掌握“理规律理现象”,不是读他人的思——知方做什,什做,仅仅是在掌握了方理变化的结果。
是十分严谨的科,那,在有足够的资料,仅仅是一面缘的情况,贸就方的活动细节断定其理变化,乃至套或假象理变化,从即刻宛读一般的结果——做法从根本……(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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