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敦回滨海布洛涅其实很方便,伦敦快一年了,贝却从有回。
曾经有无数次,他跟妻子在,布洛涅的人不认识他?的人不像讨论帕潘一,讨论他?那些年轻人有不追着报纸的新闻注意他?那些人又不他拿模范,教训己的孩子呢?
所有的一切,他靠,因他从有回。
那是一很矛盾的感情,因他曾经告诉己,不扬名立万,就不再返回布洛涅。
在伦敦,所有人眼中的弗兰克·贝是一胆妄,无所畏惧的伙,跟一年前相比,他最的差别就是,了那一身搬砖工人的装扮,褪了那一身流氓气,逐渐让己有点明星气质,唯一不变的是他脸那一触目惊的伤疤。
人嘛,哪一不是屁股决定脑袋?
在伦敦,切尔西的球员,表现稍微一点,一堆记者追在屁股面,谁愿意己最窘迫的一面示人,就连梅西法布雷加斯两臭屁孩子始蜡洗头了,贝是不跟着蜕变,那他根本就适应不了那环境。
不仅仅是他,就连他的妻子变了很,穿衣品味了,总算是有点富太太的子了,所有的一切是环境所带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