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在明监狱前必就已经明了流放。古某人逐部族就是流放吧。人一旦离他久已习惯的环境点有不易生存,一点很早就人所理解了。尽管此处不是千冰封,是芳草茵的绿洲,你总觉一切不头,格格不入,难安居,像是临应付,并非久远计。
中国实行流放制度的历史远超世界任何一国,至少在法律条款,早在春秋战国期,就已经始实施了流放制度,在中华帝国建元,早在执政府期,由执政府制定的《中国刑法典(草案)》,就再一次法律形式确定了流放一条,根据一规定,任何被判处三年徒刑的犯人将被流放犯流放。
中国言,流放犯在某程度,是充实边疆的工具,新疆、外蒙四部、唐努乌梁海、东北及西川等区,需量的流放犯,相比任何一朝代,执政府及随中华帝国更是创了中国流放历史的新高,达1300余万人被流放。
些流放犯更的是一“历史追罪”,2万余名汉军旗人被流放,但凡其祖写入满清“忠臣录”的皆“汉奸”被流放,其中有人参加光复役,则免除流放,即便此,亦有1200余万人遭受流放边……(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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