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英国在马亚实行的“放任”政策相反,荷印政府在荷属东印度实行了迥乎不同的殖民垄断统治政策。在近代史,由荷兰工业的落,使它在瓜分世界的浪潮中了早,却赶了晚集。在其它的殖民主义国的竞争殖民人民的反抗,20世纪前,昔日的殖民国荷兰在亚洲仅剩荷属东印度一块比较象的殖民。在缺乏工业优势的情况,荷兰殖民主义者了保住一条“被抛在赤周围的绿宝石腰带”,他在该区实行了高度垄断的殖民统治。
荷印政府在荷属东印度实施社分工式的经济管理。其中最明显的一特征就是,通常由欧洲人掌控宗物资的进口批贸易,华侨则从中间批与零售,即所谓的中介贸易,土著则是处生产结构的层。它所推行的一些措施将零售业给华侨做,实行专利承包制度,土占有制度等等,实际促进了华侨经济尤其是中介贸易的展,虽殖民者的本意并非此。
荷印政府荷属东印度实行社分工式的经济管理,具体表现:通常由欧洲人掌控宗物资的进口批贸易,华侨则从中间批与零售,即所谓的中介贸易,土著则是处生产结构的层。实证明,“分工……(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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