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英国设租界海,控制华中动脉扬子江的入海口,在华中、华南取了经济的独占位,二次鸦片战争的《津条约》《北京条约》除规定增七处口岸、允许英国在些口岸派驻领,英国人在中国内由旅行外,英国船在扬子江内由航行,两条约端,树立了此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先河,英国在中国的贸易、外诸特权不断展增,使其它各国竞相追随,至产生了“利益均沾”的做法,此中国便受尽不平等条约的制约。
在中国诸内河中,长江江面宽阔、航深浚,游有四川府国,中游是湖广鱼米乡,游更有安庆、芜湖、南京、镇江一系列繁华的商埠,数百年一直是中国首财赋重,所长江流域列强撰取在华利权的重中重,在《津条约》,根据“利益均沾”的原则,法、俄、等国步英国尘,获了沿长江从贸易的权力。
比贸易特权更重的是,《津条约》规定英国军舰在无敌状态,及追捕海盗,有进入中国版图内任何港口的由,根据“利益均沾”原则,此条款又其他列强共同享受的权利,从此西洋各国“保护侨民”、“维护领权益”名……(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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