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妻制,其实是误解,除了极少数特例外,一般的规矩是一夫一妻妾制。尤其在宋代前,妻就是正室的位很高,在中仅次丈夫,在诸子——“夫死从子”云云是才兴的说法。妾呢,其实不算是法律保护的正经配偶,是光明正的情人已,妾所生的儿女,其身份位比正室所生差很远。
所那候的人,尤其是士人,娶妻就是人生,有一整套规范的礼仪遵从,必须签订婚书,在官府备案——跟两千年一,婚书是你儿子(嫡子)不报户口,不继承爵位产业的重凭据。但是纳妾就那讲究,吴质跟是勋说啦,纳妾,签一张契约即,且不需在官府报备。
嘿,纳妾竟比继儿子、借生子简单,不需报备,不需官方存档。不转念一是,儿子相关爵位财产的继承问题,妾与此完全无关啊,官府管你纳谁呢。,不禁一份淡淡的悲哀油涌是勋头——巳啊巳,不让你穿着婚纱、捧着花束进门,我实在是不你呀……
妙极了!
别说纳妾了,正式结婚应该简单搞才。年在徐州郯城,走最一步呢,光前面的什纳采、……(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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