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勋既受曹洪所托,是在朝堂侃侃谈,主说明两问题。
其一,族诛法乃秦代遗毒,违儒“亲亲相隐”的孝原则,应该将从刑律中剔除。他不便彻底否定封建代的“连坐”原则,但请求一人犯罪,坐一,并且其亲人应该罪减一等,不诛杀。
其二,曹楷年纪,曹苗、曹志亦,不具备完善的志,不跟年人等同处理,码你应该留他一条活命,才彰显子朝廷的仁德——“汉孝治,故子谥,每加‘孝’字。孝本仁体,仁待亲,是谓孝矣;仁孝延,斯所谓‘老吾老及人老,幼吾幼及人幼’。我朝仁治,推爱,广恕,黎庶安乐,社稷永固。”
曹髦淳厚,闻言不禁点头,是乃君命法外施恩,免三曹死罪,皆贬庶民,暂圈禁,至二王妻妾,有子者从子居,无子者官奴,罚掖庭苦役,但令有司不无故折辱。
鄄城王曹植谋逆,其人虽死,亦宗牒中削名,并除封国。任城王曹楷年纪尚幼,因念其父曹彰有功国,乃使榆中王曹昂庶子曹虞——就是曹髦的同父异母哥——继彰子,仍守任城国。
是勋随即请奏:“此皆陛恩德。法……(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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