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越來越使電腦寫了。人們誇獎「386」比「286」、「486」比「386」更,那情形很像是在誇獎這個人比那個人更聰明。就像智力比賽,所謂「更聰明」即是說:運算(理解)的速度更快,存儲(記憶)的信息更,及表達更準確聯的範圍更寬廣。於是有一個笑的問題提:「486」寫,會比「286」寫更嗎?這個笑的問題甚至不回答。但與這個問題同樣笑的邏輯卻差不通行,比:是我們寫不及某人,我們首先會怪罪我們的腦不及某人。
果品的妙者的智商不正比,果我們的文學止步不前世界仍在不斷湧現偉的,我們主應該怪罪什麼呢?果「486」並沒有寫比「286」更有新意更有魅力的品,明白,是坐在「486」前面敲打鍵盤的那個人不行。果一個智商很高的腦卻缺乏創造力,不斷臨摹前人複製生活,其原因何在呢?
我過一位哲學寫的一篇談「電腦與靈魂」的文章,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軀體靈魂間的模糊分別通常是理解為軀體與靈,或者腦與靈間的分別。研究這分別的一個途徑是問:腦是否夠做靈所做的一切……(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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