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中,讀書不方便,胡思亂。較的還是跟品有關的。這些前過,思考的結果便是幾則「隨」。
我說過:有知己創的甘苦。少年來我一直品換取稿費養活己。十年「文革」期間我因為己的十四卷《文集》受種種懲罰,給逼著寫了檢討文章承認己「軟刀子殺人」。這一切似乎說明品屬於個人:版權所有,文責負。
我記很清楚:批鬥會我低頭認罪,承認《激流三部曲》是為主階級「樹碑立傳」的「毒草」,會後回「牛棚」我還寫「認罪書」或「思匯報」。寫造反派的路貨並不難,是寫完後了,我卻懷疑來:難品真是個人的產,由他【註一】信口胡說?難讀者不是「各取所需」,誰又否定他們【註二】的聰明才智?
【註一】他:指。
【註二】他們:指讀者。
我寫過不少的「認罪書」,承認挨鬥一次,就「受一次深刻的教育」。我究竟說些什麼?今「深刻」分析來,無非己表現無恥笑,爭取早日過關已。那個時候我早已不是,除了辱罵己,什麼寫不,不僅講假話,且真假不分,習為常。在批鬥會夠了造反派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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