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接一個在西北工的侄女的信,信裡有這樣一段話:「從明年我打算慢慢積蓄一些錢。……替兒子過幾年辦婚準備點錢。這方相當嚴重。孩子結婚,男準備新房裡的立櫃、五斗櫥、高低櫃、寫字檯、方桌、沙發、床、床頭櫃等等一切東西;給女彩禮錢。此外男還給新娘買手錶、行車春夏秋冬穿的裡裡外外的衣服。結婚時還在館子裡待客,花銷相當。女給女兒陪嫁一對箱子、兩床被子、少量衣物日品等。現在年輕人求更高了,新房裡還增加了錄音機什麼的。……人們說女兒當東西賣,太不像話了,但有什麼辦法呢?……」
講的無非是我們知的情。在全國各省市有人這樣做,當有人不這樣做。但這樣做的人為數並不少。且似乎越來越。我說「似乎」,因為我沒有做過調查研究。根據我個人不很明確的印象,「文革」初期我還為整個社會在邁步向前進,了「文革」後期我才突發覺我四周處有「高老太爺」,儘管他們穿著各式各樣的新舊服裝,有的甚至戴「革命左派」的帽子。這是一個的發現。從那個時候我的眼睛彷彿亮了許。一連幾年我被稱為「牛鬼」,一向躲在陰暗角……(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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