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或控制情报信息准入的基础方法是分级系统,其界定了不同级别的敏感程度,有属该级别并且“需知”的人才获准入。分级散播所依据的指导方针不同形式的行政命令、国安全委员情报指令、中央情报主任令情报界指令及各机构(国侦察局、国安全局海军情报办公室)主管所的指导方针。
最广人知的分级是被限制国安全信息广泛准入的分级:秘密、机密绝密。正最近(2009年)的《有密级的国安全信息》行政命令中所定义的,秘密信息是“某信息,在合理预期,其进行非授权披露国安全造损害,损害是最初制定分级的机构够识别或描述的”。机密信息与秘密信息的不同处在预见的损害将是“严重的”。绝密信息言,损害将是“异常严重的”。
至少在理论,人获某级别的准入进一步限定了人完他或的工所需知的信息(但是,人需知的信息有不同的解读)。某些情况,区分将使“需知”原则实现。因此,陆军情报安全司令部的攻击反情报项目被指定了特别代码词,限制有关些行动的信息准入。空军特别调查办公室实施的类似行……(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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