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裁判巴伯亚的思考不是理的。
足球比赛是一项竞技体育运动,竞技体育就是保证公平公正,规则的漏洞不一定是真的漏洞,是某有注意的问题,被一些特别技巧的球员利,够轻易的在场中完的情。
前有一项新规则,就是针一点。
间推向十年前,场偶尔见,有球员双腿夹住球向前跳,墨西哥球星布兰科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蛙跳人’至今被认经典,但许裁判此不置否,国际足联在2005年,二次修改了足球比赛规则,夹球定义危险动的延伸,夹球国际足联明令禁止的比赛动。
虽夹球被认定是犯规,原因表述是‘危险动’,实际,绝部分球员不是原因,有些动技术,有极少数球员,防守一方几乎办法应,就应该足够的重视,因的做法说是比赛的‘BUG’。
巴伯亚仔细思考了一,觉应该向欧足联反映情况,主甄少龙的头顶破门,实在是太不讲理,防守一方根本办法做什,尤其甄少龙是在禁区,方连防守动不敢做。
巴伯亚有点同情阿森纳。
其实世界足坛有类似的做法,比巴西球员科尔隆——索萨,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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