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头脑的人认意志是一操纵一切的东西,意愿则是较单纯明的,证任何是此;但是他却有注意问题的细节,是有意愿的感觉便满足他,不仅因他倾“因”与“果”观念,且他深信己了解的“因”与“果”间的关系。
意志他言,是一奇妙的操纵力量,相信意志有“因”“果”,就等相信了奇妙的操纵力量。实,人目睹任何情生,直觉认,意志产生了“因”一般的“果”,人的意愿则隐在幕操纵,机械论的概念不合他的胃口。
人类在绝部分的候相信“人”,不相信“物”、“力”、“质”等东西,因果观念已经了他的基本信仰,并且施所有的世中。“绝无有因的果”“有果必有因”的定理算是少数普通定理的一归纳。
叔本华的假说“凡是存在的皆有意志的东西”,已将原始神话抬置王座,他似乎从就不解析意志,因他一般人同深信所有意志即现、直接单纯。现在我提主张驳斥叔本华的说法:
一,意志提升,痛苦快乐的理念是需的。
二,痛苦快乐感受的生命激扬情,是思维力的一诠释,同……(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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