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最轻视商人,此传统态度亦汉初,汉高祖“乃令贾人不衣丝乘车”,并且“重租税困辱”。至孝惠帝及吕掌政,虽商贾政策稍有放松,但“市井子孙,亦不仕宦吏”。故武帝轻商,亦有其传承渊源。武帝商人常常剥削人民利益,且国所定经济政策的推行不的效果,反坏,遂元鼎二年实行均输法,乃是了控制商品运销,平抑物价增加收入。
元封五年(公元前110年),由司农奏请在郡国设置均输官,正式实行。其法是将政府原商贾手中购买的货物改贡赋缴纳,由工官制造运载车船将贡物输送京师;至中央政府不需的货物,由均输官运卖价高的方售,将钱回国库,此免商人牟取暴利,国增加收入。
又在京师设平准法,专管全国各运京师货物,在市场物价贱买入,贵卖。此免商人囤积居奇,赚取暴利。国亦增加收益。但政策,国收入固有所增加,但人民并无处。因均输官强令农民缴纳贡物,乃本所无,农民向商人购入高价货品,反受其害,则平准法施行,官商勾结弊,使农民负担加重,受害更深。
同西汉初兴,民间壮丁耗亡极……(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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