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晋赋役繁苛税
曹操击败黄巾降卒30万,继挟献帝迁许昌。遂募民规模屯田许昌一带,谷100万斛。其屯田收租法是,将官田 租给佃户,佃户官牛耕田,则政府分六,佃户分四;持牛,则政府与佃户各分五。佃户亦免除徭役 。
曹魏并在每一州郡设置田官,严匡颍川郡典农中郎将,陈登徐州典农校尉。《三国志·晋书·食货志》说:“魏武初,岁有数千万斛,充兵戎。”
屯田不但增加中央政府的收入,亦协补方日常支,据《三国志·魏书》记载,曹操在邺城(今河南)建造宫室,命并州刺史梁习从党供应木材。梁习便请求“置屯田尉二人,领客六百夫”,耕菽粟,将所准备供应木材的费。见屯田亦有助方财政。
曹操非屯田的农民,另订立一套租调制度。规定每亩收田租四升,每户缴纳绢二匹、绵二斤。但不再摊派其他实物,并令郡国守相监察,勿使豪强逃租造弱民的负担加重 。亩收三斛计,每亩纳田租四升并加绢绵,田租并不算重。
此两晋的户调制,体沿袭曹魏制度,不所纳田租与绢、绵有所增减已。西晋户调制,前节已述及。兹再略述东晋田租及户……(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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