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明清时期经济(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44~1912年) 三、“诡寄”、“飞洒”避田租

明代的人民缴纳田租外,尚有差及徭役。不必差的有乡官、吏胥(吏胥是在衙门差者)及生员(生员升任乡官)。据顾炎武先生的《日知录》记载,一生员,田亩,民间的派差就重;即生员田愈,民间派差愈。是求生员“寄田”逃避赋税,“诡寄”者,即将田集中寄在生员身避税。

明代除“诡寄”外,由田役重,是又有一称“飞洒”的,便是将己的田亩分散写入别人的名。行使勾,首先与衙门中管鱼鳞册的勾结买通,又称“洒田”或“洒粮”。由将田分别飞散在别户身,所亦称“飞洒”。

由“飞洒”弊,因此有100亩田的农户须缴纳130亩的田租,富人的田就分配在忠实诚朴的农户身受了欺骗。

“诡寄”与“飞洒”的情形直民国初年仍有存在,造了人与田永远无法准确划分登记的现象。

有一“虚悬”,意即田悬了。由卖田者花,故弄玄虚。买了田的,粮仍有,田赋却由轻转重了,造了很麻烦。

些弊端,是经济解体所生的现象,由社欠缺组织,造散漫无法纪。

现在中国社的缺点是平铺的,无力的,已经有头脚轻重分。组织无法有秩序的推……(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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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代粮长制与生员制目录+书签四、“一条鞭法”合并赋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