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飞洒”与明黄册、鱼鳞册
明代“黄册”是登记户口的,“鱼鳞册”则是登记田亩的。
东汉中国即有纸的明,故魏晋南北朝即有“黄籍”与“白籍”。今日在新疆沙漠中现了竹片,即汉简,此中亦有户口册子。
“黄册”(即黄籍)是将户口写入黄册中,每隔十年调查一次,一本送户部(即今日内政部),三本存放在方政府。明代方政府有三级,即布政使司(省)一级、府政府一级及县政府一级。
所谓“四柱”,是指:(一)旧管,(二)新收,(三)除,(四)实在。黄册记明人名、田亩数额及卖田亩等,且买入田亩者亦有登记查。是一制度,其实经济思早已含在其中了,所在户口册写明田数等,达“民制产”“限民名田”的目的,因此制度使人民田不至兼并太厉害。
户口规定110叫一,一分十甲,十叫一甲,十中有一甲长,共11。有甲长、长,即管一甲、一内务,使政府管理颇便利,因此使财政清楚,不难免积久生弊端矣!因其中有土豪,拥有庞田,常将其田写入别人户中,因此造不准确。
黄册清代最百年间便无形中消失了,鱼鳞册则直至清末仍……(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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