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春的绪,忽平静坦了。
常在俱乐部露面,认识的人了,认识的人了。走进俱乐部的人,即便纯粹是进玩的,是阔人的太太姐。叶春常一流的人物谈,眼界见识早已不是初的水平。己做主从账房调了一百万现洋,告诉雷督理,说己中了遵化的一处金矿,请雷督理派靠的人,己一遵化亲眼瞧一瞧。
雷督理听了话,反问:“靠?我身边有比你更靠的人吗?”
叶春是他说正的,听他油嘴滑舌,便哭笑不:“帅信我,我信不我己呢!有就是立合同,我需帅的印章一。”
雷督理问:“它干什?”
叶春耐着子解释:“若是订了买卖合同,那帅买方,至少在合同留名字呀。”
两人说话,是在一回廊。雷督理单手插着裤兜,仰头欣赏廊笼中的金丝雀,听了叶春的话,他漫不经答:“哪麻烦,你既了,你就合同签了了。”
叶春简直苦笑:“我哪代替帅签名呢?在法律是行不通的。”
雷督理将一根草棍伸进笼子,捅那鸟乱飞:“就签你的名字。”
“签我的名字,那金矿就是我……(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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