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國二十六年六月六日,日本軍閥按照侵華預定計劃將駐屯平津河邊旅團,集中於北平近郊豐臺。七月七日晚日軍在宛平縣盧溝橋演習,藉口搜索失踪士兵,襲擊宛平縣城,我方駐軍宋哲元二十九軍,馮治安師吉星文團因守土有責,奮抵抗,遂發生了盧溝橋變。這次變乃日方按計劃行,並非偶。何言?因為當時日本無論在外或輿論方面直接或間接表示擴塘沽協定範圍,擴冀東段汝耕偽組織,撤退駐防北平附近二十九軍。日方此類求或見諸報章,或諸廣播,其目的不外乎在鼓舞其國內野人士。
二、盧溝橋變發生後,蔣委員長在廬山向中外發表嚴正表示,其旨:「中華民族乃一愛平民族,國民政府外政策本此精神對內求存,對外求共存;因切望中日兩國糾紛與問題納入外正軌,平解決。」蔣委員並分析過我國所一再對日本忍讓態度說:「……我國羸弱,國人對己國力、位有明確認識,對己力量忠實估計。國為進行建設,必須先求平;過數年對日外所委屈忍痛,原本此理。」蔣委員長並提二十四年時國民黨五全會中所表示對外政策……(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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