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让特部队干?”斯坦·弗洛尔问。
“因其他人不具备项工所需的素质——组织指挥的力,有保安力。民部队的人不具备些素质。我的军人具有集中的优势,且知何利优势。”
换句话说:任何建议说,有50名武装的国人就是绝雄辩的说服力。那不是“你最一行动,否则我就枪了”,是“有坚强、稳定、安全的结构,你在框架内行动。些东西一旦位,你就始确定己的需。”
同的情况适与外部救援组织的往。些人是人,但他往往行其是,在极其混乱的局势中处理极复杂的情,就需有重点、有指导、有秩序。
卡尔·斯廷纳指,陆军——特别是特部队——流线型的指挥结构有利任务的完,有利与些组织的合。“显我不他使武力,但是果他坚持行其是,司令官就进行干预,并命令说:‘我负责儿整区,你必须服从。是你的运计划,果你安全,就必须依照它行。果你不,那就果负。’”
弗洛尔评论说:“有意思的是它与较的政治背景的关系,显……(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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