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吃的就逃荒,這是農民很的選擇。廣東省比其他省比較開明的是,不逃荒農民當「盲流」加懲罰,是放手讓農民逃荒,還給逃荒者開具證明信。香港是逃荒者的首選。廣東省甚至一度鼓勵農民逃往香港。逃港高潮不是發生在死人最的一九六○年,是發生在一九六一年一九六二年,這是因為,這時國實行量精簡城鎮人口的政策,批城市居民強制回農村。有了城鎮人口帶頭逃港,農民逃港就更了。
一九六一年七月二十日,省公安廳曾經在陸豐召開沿海各縣公安局長會議,貫徹「放寬」港條件的精神,其中一條說:「在毗鄰港澳的惠、東、寶等六個縣市……允許一些人從固定的幾個有武裝的、非正式開放的口岸港。」直一九六二年三月,在由政法委員會主任寇慶延主持的邊防工會議,明確放寬邊防的指導思,「放寬尺度,開孔,有組織有計劃逐步增口比例」。會議提打破每五十人的規定(從一九五八年港英當局搞入口平衡來,全省每境人數約五十人),僅寶安縣就從五個增加十一個;往港審批權,由縣公安局放公社、隊,除放寬通行證外,還發一些捕魚證、探親證、做工證等,方便群眾赴港;……(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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