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行「問責制」的背後(2005|6|21)

很人認為,「八萬五」是董先生的最政策錯誤,我不同意。「八萬五」政策產生時,有很強很清楚的理由,儘管不一定人人信服;其實我己就是反對者一。當時我還在《信報》工,政策一曝光,我便寫了題為「勿在樓市搞指令經濟」的社論,指其危險所在,結果不幸言中。

許有不少人因為其後樓市崩潰受損,進怪罪董先生,但我認為罪狀由於主觀情緒誇了;九七年樓價所有其他本資產價已在一片「明更」的政治頌歌中升超泡沫水平,狂瀉是遲早的,「八萬五」頂不過將提前已。且,停止犯這個錯誤,還比較容易,發一命令便是;後來的做法,雖未免貽笑方,但知那主是林瑞麟的錯,且底是已,本身無影響。

董先生治最失誤,我認為是推行「主官員問責制」。這個體制改革,發點模糊,理據貧乏,設計邏輯混亂;幾年來特區政府管治效益每況愈,主官員各為政,最後連胡錦濤主席不過眼,一切這個新體制有很直接深刻的關係,不過這個失誤,對一般市民言,並無切膚痛,因低估其遺害。

問責制台的原因,眾說紛紜。據我己當時觀察,有三個因素同時現:(一)……(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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