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咸豐六年九月的長毛「王殺王」的「京變」——北王殺東王、王殺北王;王又殺翼王,翼王縋城逃走,太平國分裂——是殺夠慘了,但在三千年國史,並不算什麼例外。君不見劉邦殺韓信、彭越?李世民殺哥哥弟弟?朱元璋殺盡功臣?康熙爺平三藩?乃至我們及身見的毛主席殺高(崗)、饒(漱石),迫林彪,囚彭德懷、賀龍乃至劉少奇、陶鑄等無數功臣(他們死比殺頭還慘呢)。
筆者曾於五、六○年代間,在課堂裡告訴學生:在中國三千年的政治史中,不殺功臣的有北宋中共兩朝。在宋朝,趙匡胤來個「杯酒釋兵權」,便問題解決了。毛澤東更偉,他叫陳毅辦外;賀龍打桌球,連一杯酒不喝,真是聖主明君。——誰知言過早。後來史實證明毛公比他的前輩們更窩囊!朱元璋等殺殺高幹,尚未殃及無辜人民。毛公為著殺功臣,竟驅趕億萬無辜人民與吏陪斬,那實在是王二過年了。
是在三千年「殺功臣」的公式中,表演最流、最無知的還是長毛這一窩義的農民領袖呢!——他們並沒有像毛主席已「打平」呢?他們「進城後」才三年嘛!就等不及,互相砍殺來,個極有希望的革命政權,砍稀巴爛……(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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