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方官員科舉身,他們肚子中墨水,即便是「判詞」這種公文書牘,依舊文采觀。
過甚至還有判詞著,樊增祥便刊行過《樊山判牘》,將己認為意的司法文書收錄其中,其中就有八篇判詞;清末董沛著《汝東判語》,內收判詞一百篇,儼是另一種文學創了。
在古代判詞中,最的又莫過於關於婚嫁的判詞,現挑選十二則精彩的婚案判詞,與諸君共賞。
一
唐代名臣顏真卿在做刺史時,曾經為一件離婚案寫過判詞,見於他的《文忠集》中。
秀才楊志堅妻嫌丈夫貧寒,求改嫁,顏真卿判詞曰:「楊志堅素為儒學,遍覽九經,篇詠間,風騷觀。愚妻睹其未遇,遂有離。王歡廩既虛,豈尊黃卷;朱叟妻必,寧見錦衣。侮辱鄉閭,敗壞風俗。若無褒貶,僥倖者。阿決二十後,任改嫁。楊志堅秀才,贈布帛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隨軍,仍令遠近知悉。」
楊妻為了由委屈己的屁股挨了二十板,卻不知其後楊秀才是不是像同樣被妻子拋棄的王歡朱買臣那樣,先窮困後發達來。
二
南宋清官馬光祖擔任京口縣令時,有一個書生翻牆進入所愛少女房間,於是被押至官府。
馬光祖問過案由後,便題《逾牆摟處……(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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