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蘇軾有一個令人羨慕的庭,「蘇門三學士」一時被傳為佳話。
宋徽宗初年,蘇軾的弟弟、「唐宋八」一的蘇轍,嫁女兒。為了給女兒籌辦嫁妝,蘇轍特賣了他在河南新鄉購置的一塊,湊了「九千四百緡(min,古代計量單位)」,讓女兒帶進了婆。
「九千四百緡」就是九四○○貫,雖說當時已經是北宋後期,通貨膨脹,貨幣貶值,但是一貫差不相當於現在的三○○元人民幣的購買力。那麼九四○○貫相當於現在的少?二八二萬元!後,蘇轍在日記裡說,他這是「破嫁女」。換言,為了給女兒辦嫁妝,他幾乎傾蕩產。
夠考中進士,並且位列唐宋八一,境不會差哪裡,那麼蘇軾的弟弟蘇轍為何嫁一個女兒就嫁傾蕩產呢?
古代就有婚前財產公證制度
蘇轍嫁女傾蕩產卻與最近熱炒的「婚前財產公證」問題有著密不分的聯繫。
最近因為一系列婚前財產公證議論紛紛的「輿論界」,隨著《婚姻法》新解釋的台,論戰逐漸白熱化。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三)》徵求意見稿。根據意見稿,婚前所買房屋將為個人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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