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法律的位越來越重,為從法律工主力軍的律師,越來越社會的尊重認。律師這個職業,其實並不是近代來才從國外進口的「洋職業」,早在兩千年前,就有人操同樣的買賣,幫助老百姓打官司,謂中國律師行業的祖師爺。
雄辯春秋的辯論
鄧析(前五四五年—前五○一年),河南新鄭人,鄭國夫,春秋末期思,「名辯學」倡始人。與子產同時,名學派的先驅人物。
鄧析所處的時代,是「禮不庶人,刑不夫」的時代。按照馮友蘭先生的解釋,就是說當時的社會根據兩條原則辦:一條是「禮」,另一條是「刑」。禮是不文法典,褒貶來控制貴族的行為。刑則不,它適於庶人即平民。禮最早是一種祭祀祖先的儀式,後來這種祭祀儀式引申為一切行為規範。
鄧析的青少年時期,正是子產執政鄭國際,深受子產鑄刑書的影響,鄧析喜歡學習研究法律,對古老的禮制持反對態度,認為在「彼竊財誅,竊國者為諸侯」的時代,所謂的禮不過是假仁假義已。所,荀子批評鄧析「不法先王,不是禮義」。鄧析主張「斷於法」,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一律按照法律的規定行,君王治國依靠法律,……(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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