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一向是一個比較敏感的問題,在文化的領域裡,各種思極其活躍,統治者為了維護統治秩序,就對文化界進行一些限制的措施。但是,「矯枉過正」一向是我國歷史政策實施的光榮傳統,於是,對文化的限制措施走向了極端,誕生一個怕的怪胎,它就是文字獄。
專門整知識分子的法令
文字獄,顧名思義,就是因為文字產生的刑案件。在中國封建專制主義社會裡,專制統治者往往藉「疑似影響詞」,羅列罪狀,濫殺無辜,製造「文字獄」達消除異端,鉗制思,維護專制統治的目的。文字總是於文人手,受文字獄苦的,是知識分子。在封建統治,君權神聖不侵犯,文字獄的發動不受任何約束,形式十分殘酷。所,說文字獄是專整知識分子的「特種刑庭」。
一般獄訟,總是先有犯罪嫌疑或行為,後據判處的。文字獄卻不是這樣。文字獄往往是先有特定的對象,又沒有相應的條款定他的罪名,於是就從他的文字品中找證據。就是說,文字本來無罪的,是「有罪者」的文字才「有罪」。統治者今這個人順眼,這個人的文字就沒有問題;明這個人不順眼了,這個人的文字中就有問題一堆。是筆頭寫來的……(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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