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长埃斯那的人,原因很。
首先,他是我条街的贵族一,哪儿驾着清洁马车,且在早干活。
其次,正像说的那,埃斯是名副其实的“传奇少年”。并不是说他写壮观的诗歌,是说他是一“花花公子”,一悠闲、穿着考究、醉女人的人。
哈特常说:“听着,埃斯太干净,简直不像驾清洁车的。”
埃斯有洁癖。
他一刷牙就是几。
实,陌生人谈埃斯,你说:“你认识的,就是那嘴总是含着根牙刷的子。”
我特别羡慕埃斯一点。有一中午的,我嘴含着根牙刷,在院子走走。
我母亲说:“你搞什名堂?你怎不撒泡尿玩?”
话让我难受了几。
但并不阻止我牙刷带校含。风头是了不少,我很快意识有埃斯的人才总含着牙刷。
埃斯老是穿很考究。卡其色裤熨笔挺,皮鞋擦锃亮。他穿衬衫经常敞三纽扣,你见他毛乎乎的脯。衬衫袖子总是正卷在手腕方,你正就他戴的那块金表。
埃斯穿衣,你见他那块表。从他穿衣的子,你觉他现衣袖……(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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