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兵的刻了,朱棣换了一身戎装,金甲黄袍,骑着黄骠马,宛一威严的金人。
明由南北,南方属火,因此明崇尚红色,至文武百官的红袍,至普通士兵的鸳鸯战袄,是红。
士兵说,穿着红色其实是有处的,随着火器量使,战场通常硝烟弥漫,因此穿着醒目的红色,够更辨识战友,免失指挥。
战有,平穿着红袍,则是更显威严。远远,三军将士,一片红,宛火焰的海洋。
千军万马,一色,唯独朱棣金甲黄袍,完衬托了皇权的威严。
柳淳有许宗室文武,受命在承门观礼。在柳淳旁边,朱高炽、朱高煦、朱高燧三在,的朱瞻基竟了。
不东西腿太短了,子,干着急,什不。
柳淳笑,伸手他抱了,一子东西放在了朱高煦的脖子。
“驮着你侄子,给我点!”
朱高煦气翻白眼,不带欺负人的。
谁的儿子谁管着,就算给,是给球,给我算什?信不信老子兔崽子从城头扔?
朱高煦一肚子不高兴,师父说了,他真不敢怎,伸两手,将伙牢牢按在了脖子。
拥有了高级座驾的朱瞻基……(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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