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面向法官:“符合逻辑的有一,那就是泉有身的。怎身呢?我完全不懂泉怎身……请屏幕。”
卡通图转,完全俯视的视角。曹云拿文件卷棍子指在屏幕:“距离案现场三十米处的转角,边有一水井盖。我认泉制造己死亡的现场,他车达井盖方……请。”
卡通图现动态,汽车转角,撞击在垃圾桶,一人从副驾驶位爬,汽车始着火,人钻进水,汽车始燃烧。
“错,才是泉的目的,他车铁制垃圾桶位置,汽车垃圾桶V状,因汽车碰撞垃圾桶导致车祸,加气炎热,线路老化等原因火。候泉就从副驾驶位置车,进入水,期间使遥控手段点燃汽车。”曹云:“请注意,块区域是监控死角,附近建筑是将在一月拆除的老旧建筑,片区域有居民,行人不。”
曹云:“但是现了问题,泉提早遥控了点燃器,结果导致己被烧死,综所述,泉是杀,并非死意外。谢谢。”
部分人懵圈了一,司马落连话语有些结巴:“……太扯淡了,原告律师,你有任何证据支持点吗……(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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