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一据说是真实的案例:有一名在锅炉房工的男子,杀死了一名女子,锅炉‘坟’烧了尸体。警方有找男子杀死女子的直接证据,证明女子遇害前曾经男子的。男子被捕,在警方攻势,承认了己杀人坟尸。在庭,男子辩称,警方他进行逼供,被逼无奈,他才胡乱承认。
由警方有审问进行100%的视频取证,法庭将案件回,让警方补充侦查。
警方技术人员在三方监督借了同型号四锅炉,按照口供设定温度,猪代替尸体,进行长达六的坟烧。男子口供中说明,己每一就掏尸体情况,所描述的情况警方四锅炉的实验基本一致。
最终法院认,果男子有坟烧尸体,是无法描述每尸体变化的细节。警方前不具备实验数据条件,裁定份口供有效。在二审维持原判情况,男子最终代己杀死女子的原因程。
两者口供的区别在,果口供是凭借像说明的,那就无效。果口供是不代替,那口供就是有效的。细节描述的越位,越符合间接证据,那口供就越难推翻。
比甲进入乙的房间,离,一,乙被现死亡。证明甲曾经接触乙称呼间接证……(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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