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外,董认定,被告罪名不立,庭释放。
在法官准备说退庭,听审席一人站,手指曹云:“我请位律师打官司,我弟弟的案子。”
一号法官:“随便,不本案已经结束,本次烈焰内审此结束,退庭。”
那人:“请留几,恳请董烈焰法庭再一庭,我愿意负责所有费。”
一号法官似乎在听取董的议内容,许久回答:“董不参与你案子的审判。果你愿意,委托烈焰法庭。近期烈焰不频繁庭。”
那人:“我求董陪审团。”
一号法官:“我不保证,不我替你向烈焰法庭沟通。有规,国有国法。犯罪界有犯罪界的规则。不我的规则相比世俗法律,我显儿戏简单。我不希望商户间暴力解决问题,希望一切纠纷放烈焰法庭中解决。”
规章几乎是超三人团体必现的一产物。公司,店铺,超市等,他的奖惩受限,同容易受客观或者主观影响,有严格执行。比老板你左脚先进公司,告诉你被解雇了。显不符合规章,但是老板就是规章。老板求员工严格执行规章的同,他拥有一票否决权,一票通权。
“谢谢。”
一号法官:“不烈……(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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