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本人此怎?怎?随便了,怎?
你说犯肆德犯罪,请问两孩子的监护人是否存在德犯罪?负责监护的校是否存在德犯罪呢?有社的责任呢?万一哪脑残的问:不是你推的,你什救他?有的人,知是有的。
普通人愤怒,业内人的比普通人更。比两孩死亡,是哪孩的责任?诸案例中,类似情肯定是一主一从。进,负责东湖的园林部门有有责任?严格说,在件中很人涉嫌有法律责任,是民责任。唯独不救人的犯肆,是有任何法律责任的。
是法律病了,什法律生病?因办法,因法律不求普通人救人,否则有人敢河边。反说,法律实际有生病,法律符合部分人的利益。
从德角度说,有错的不是有犯肆一人。在法律角度说很人有错,唯独犯肆错。但是些话是不说的,有人有兴趣听些,有人愿意听些。理智的声音总是很容易淹在狂热中。
无所谓,因力资格改变。不是非,顺应民意,赚钱养糊口才是正。
庭审基本已经结束,辩护方死不承认侮辱罪,打掉诽谤罪。控方指控的诽谤罪……(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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