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测量己周围物的长度,常常根据己身体的特点,人体某部位的长度计量物长度的标准。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此有详细的解释。
“寸”字篆字形“
《说文解字》“尺”字说解:“尺,十寸。人手却十分动脉寸口,十寸尺。”《戴礼记·王言》又有“布指知寸,布手知尺”的说法。由此知,古代的一寸约相常人中指中间一节的宽度,一尺约相张手掌,从拇指指端中指指端间的长度。
“咫”字《说文解字》说解:“中妇人手长八寸,谓咫,周尺。”意思是一咫的长度约相中等身材的妇女的手掌长度,周代的一尺就是一咫,就是八寸。
“寻”的甲骨文字形“像平伸两手测量物长度的子,“寻”一长度单位,其长度相一人平伸双臂,从一手的中指尖另一手的中指尖的距离,长度约相人的身高,一般人的身高是古制的七八尺(西周秦代,一尺约合今的23.1厘米,七尺相现在的184.8厘米)。因此,一寻的长度,有的认是七尺,有的认是八尺。
“常”字从巾尚声,《说文解字》是“裳”的异体字,但是根据很从“巾”的字义与旗帜有关,且……(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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