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不羁押不超二十四辰的前提是有掌握诉证据的前提。你,我早就掌握了足够的证据。
所有审讯你主是因我最近比较忙。谷卫衣,男,三十六岁,十三岁始跟族叔跑商。二十岁始单干,十六年间,生意几经落,但每次重新快速崛。
你东山再的原因却是你在生意困境的候铤走险的捞偏门。三月前,你的商队在荒漠遇风暴商队骨干四散殆尽。
两月前,你与人合立了一跨境人口贩卖团伙并在月就给犯罪团伙带了十万两的收益。十六年,你卖违禁物品,倒卖古董,盗墓,骗合伙人,放高利贷,赌坊,现在又卖人。
你的人生经历很姿彩啊,很人几辈子有你十六年的经历。”
“人,您说的些有证据?空口白牙的就让我认罪我是有状的,我告你……”
“是玄府,不是衙门,我办的风格你应该知,收你阳怪气的语气。你那跨境团伙已经被我一网打尽了,虽你在团伙中从真名,其他人有见你的真实容貌,但有一人例外,就是同团伙首脑的火狼。”
“人,我不知你在说什,什火狼?我从听说……(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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