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差不半年的嘴炮,汉终基本确定了《子法》的草稿。
“一共是七十二条……”张越随手翻着:“虽,很方有完善,留了太问题……”
“但,算不错了……”
“从此,皇帝不胡非了!”
七十二条律法,条条森严,现在的情况说,几乎是将皇权在制度法律方面,做了一次的束缚。
虽迫传统历史,,部律法依承认皇帝的至高无与皇权的无处不在。
譬规定子有权任命或者罢免执政。
规定了子,动所有汉军人的最高统帅,并拥有战、停战媾的权力。
同明确封爵、赐爵的权力属子。
但在另一方面,却些权力进行了限制规范。
譬子虽至高无,却必须履行义务,确保稳定与百姓安全,且汉子汉朝廷,的所有情,负无限责任。
毕竟,张越不几百年的,变那他记忆的西方民猪社。
正客选票,不顾计划。
人民则享有无知愚蠢的权力。
遇情,正客甩锅忙,百姓口嗨爽。
动不动就罢工、停摆。
在西方世界,或许因文化传统的缘故,麻烦不算。
但在东方中国的文化传统背景,玩,恐……(内容加载失败!)
(ò﹏ò)
抱歉,章节内容不支持该浏览器显示~
【为了使用完整的阅读功能】
请考虑使用〔Chrome 谷歌浏览器〕、〔Safari 苹果浏览器〕或者〔Edge 微软浏览器〕等原生浏览器阅读!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