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写了许,并不是反汉字拉丁化。我是觉近五十年搞拉丁化的者所持的理论根据,完全站不住罢了。
在一新文化的“启蒙代”,“风气”的师闻一知十,望文生义,信口河。是启蒙代一,术研究就该规规矩矩,按照新兴科的法则,亦步亦趋,向前探索才。今的行科所掌握的锐利武器一,便是“比较研究”(parative study)。
笔者有一次带孩子南“露营”(camping),误入蛮荒,进入了一“印安人的保留”(Indian Reservation)。因我生他一,所颇受我兄弟民族的欢迎。孩子并结了一些印安朋友,我乘机拜读了“印安文”的教材。
印安人在哥伦布现新陆前有“语言”(spoken language)无熟的“文字”(written language)。与白人抗衡,因他了白人老祖宗——东西哥德、高卢、法兰克、条顿、盎格鲁——萨克逊等等老蛮夷的老办法,利罗马字母拼音造文字,就是印安语的拉丁化吧。
南北洲印安语有数十。一拼,因就拼类繁、拉丁化了的印安文字,俨是欧洲“拉丁语系”的洲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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