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胡博士与莎菲陈女士的往,应该是佳人才子,一拍即合了。不幸他二人因八字不合,沟水东西!
陈姐那就读沃莎(Vassar College)女校,距纽约绮色佳有数火车的距离。豆蔻年华,藏在深闺,一直胡氏已在康奈尔毕业,迁往纽约,住进了他女友遗的公寓,莎菲才惊鸿一瞥在绮色佳现。所与诸名士游湖借伞,适却远在二百英外,服务无由,挟伞、尾追不舍的却是胡氏最的朋友任叔永。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谈恋爱,本有“朋友‘友’不友”的侠义传统的。不但是君子不互侵腻友;据说前风月场中,有此习俗。胡先生告我,北京文科长(文院长)陈独秀教授所妓院“打场”者,就是因那位陈君专狎的妓女,违犯部不文宪法!
所在近留男女青年社场合,果一女士答应了一次某位男士的约,位男士的朋友,虽亦倾慕有,“在朋友份”,就相率裹足不前了。因偶不经意的借伞约,往往却导致借伞女士的无形孤立“失掉其他机”!些是今日旅——尤其是纽约区——华裔知识女青年的普遍苦恼!
不文宪法,在六十年前则更具约束力……(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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