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4年我在战安徽省立煌的安徽院教授西洋通史始,至今日,我在中外各做历史教师,断断续续的已经有四十年了。由啖饭需环境所迫,我几乎古今中外的历史,一一在黑板擦。人所知有限,误人子弟,中外皆有,思惭汗。但是人教书却因此养一比较教的习惯——喜欢各不同的民族史排列做比较讲解。教方式在历史科本就叫“比较史”。是我原本无,错阳差误入此行,终逐渐陷入不拔罢了。
通、特,必、偶
从比较史的观点说,我人总认中国人中国历史的展,在世界历史的范畴内是有其“通”的。就是说,世界虽族各异、立国有别,但在历史的展是具有若干共同规律的。是我占有世界人口四分一的庞民族,由因素的影响,其展程,有其与众不同的“特”。因此我部中华民族史的形,便是在“通”与“特”互影响展的。
再者,在些展程序中,其制度更迭轨迹,及潮流变易渠,更受有“必因素”与“偶因素”干扰。“必”的展且往往“偶”件所截堵……(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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