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的病是又重了些,但神明不衰,未臥床不,無法治公的步。就是病勢增重,是受崇厚所逼,間接是受英國公使威妥瑪所逼。
當教堂被焚初,英國駐津的領李蔚海,就聯絡各國領,組織了一支「衛隊」,名為保僑,其實是有意反襯中國官府不維持方。及至羅叔亞津,老奸巨猾的威妥瑪告奮勇,陪著他同行,在幕後全力煽動。先是提拿津府縣及陳國瑞抵命的求,後又透露口風,賠償損失最少數百萬銀子,殺人放火的兇手,至少正法三、四百名。海來的《申報》又載著英國人的議論,說是必須武,儆戒中國官民。同時崇厚打聽,羅叔亞不僅每與法國水師提督會商,且已有兩千洋兵開,沽口煙台的外國兵船,亦日有增加。
這些消息崇厚嚇膽戰驚,萬一開仗,朝廷主戰的一派行其志,那時追究責任,一個就會他殺掉,至少是充軍的罪名。這是不避免的,兵敗議,則殺主戰的臣,議決裂,不惜一戰,則必殺主最力的人來激勵士氣民。為此,他一幾次見曾國藩,反覆申說,必須答應羅叔亞在照會中所提的求,否則禍就在眼前。
曾國藩撤張光藻、劉傑的職,奏請治罪,已覺內疚……(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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