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的规定众所周知:“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必须被判处死刑。”尽管同情促使我体谅些人所处的悲惨境,但法律条文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案情回溯:洞探险谋杀案
四名被告是洞探险协的员,该协由一些洞探险业余爱者组织。纪元4299年5月旬,他连同是该协员的威特莫尔(Roger Whetmore),进入一位联邦中央高原的石灰岩洞。他深入洞,生山崩。巨的岩石滑落,挡住了他所知的唯一洞口。他现受困,就在洞口附近坐,等待营救人员救他重见日。由五名探险者有按回,其属通知了协的秘书,探险者在协总部留了他打算探险的洞的位置,是,一支营救队伍火速赶往点。
营救难度高远远超预计,需不断增加营救人员机器。洞处偏远,运送营救人员机器的难度极。工人、工程师、质其他专搭建了一型临营。因山崩仍不断生,移洞口堆积岩石的工几次中断,其中一次山崩更夺走了十名营救人员的生命。在营救程中,洞探险协有资金很快完,接着八十万弗拉(纽卡斯国货币)的公众捐助法……(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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