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丈夫此说,潘夫人不由埋怨,你些官的各铁石肠,高三是孤寒士,若是寻常就算了,但次由你将他黜落,高三遭京兆府决痛杖至死的,那杀人者岂不是等夫君你了?
原,唐朝的杖刑是“五刑”一,处徒刑笞刑间,有很的灵活,比杖刑抵充流刑,犯妇、官婢不堪流刑者,往往在杖刑留,代替流刑或徒刑。统治者随意加重杖刑数量,通常杖刑分六十一百五等级,额外加一百六十,最高不超二百,《唐律疏议》说明白,“诸拷囚不三度,数不二百”是,所像高岳的被定二百四十杖的,算是唐朝律法史的突破举。
数量毕竟有花板,是统治者又始在手轻重做文章,假犯人犯了铸罪,官府便绕律法,直接二十脊杖就你敲死,使杖刑造“虽非死罪,半陨毙”的效果,便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决痛杖一顿处死。”
听点,潘炎重重叹口气,皱着眉夫人说,你我此啊?常相忌恨的人,我若是放了他的榜,岂不是常相连我一恨了。
潘夫人虽有点迷信,但毕竟算是有见识的,直接正色劝告夫君,假若那高三……(内容加载失败!)
(ò﹏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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